為深入踐行新時代“楓橋經驗”,切實維護金融消費者合法權益,高效化解基層小額金融消費糾紛,4月10日,鄆城金融監管支局統籌推動鄆城縣金融消費糾紛人民調解委員會與轄內37家金融機構簽訂《小額金融消費糾紛快速解決協議書》,全面建立鄆城縣小額金融消費糾紛快速解決機制,構建起“監管部門引導、人民調委會主導、金融機構參與、人民群眾受益”的金融糾紛多元化解新格局。
通訊員 杜傳寧 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