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作者: 來源: 菏澤日報 發表時間: 2025-12-24 09:58
□盧偉
為適應新形勢、解決新問題、回應新期待,2024年9月13日,十四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十一次會議表決通過新修改的《中華人民共和國統計法》(以下簡稱“新修改統計法”),標志著我國統計法治建設邁入新階段,為在法治軌道上推進統計現代化改革奠定了更加堅實的基礎。
新修改統計法的重大意義
是推進全面依法治國的具體實踐。對統計法的修改是完善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律體系的重要一環,體現了黨中央堅持全面依法治國的堅定決心。新修改統計法將黨中央關于完善統計管理體制、提高統計數據質量、發揮統計監督職能作用等重大戰略部署轉化為國家意志和法律法規,為統計領域依法行政、依法統計提供了更完備的法律遵循。
是防范和懲治統計造假、弄虛作假的治本之策。新修改統計法對統計工作中存在的突出問題,特別是統計造假、弄虛作假等統計違法問題明確了更加嚴厲的懲治措施,為維護統計工作的獨立性和權威性提供了強有力的法律武器,是確保統計數據真實準確、完整及時的“防火墻”和“高壓線”。
是服務高質量發展和現代化建設的迫切需求。在高質量發展階段,對統計數據的科學性、精準性、實效性提出了更高的要求。新修改統計法適應大數據時代發展趨勢,規范了統計調查項目管理,強化了統計信息化建設,鼓勵運用現代信息技術開展統計工作,提升統計服務效能,為服務國家重大戰略部署、推動經濟社會高質量發展提供了堅實的法治保障。
是提升政府公信力和社會誠信水平的必然要求。統計數據失真,不僅誤導決策,更嚴重損害政府公信力和社會誠信。新修改統計法通過嚴格的法律責任和懲戒措施,加大對統計違法行為的懲處力度,顯著提高了違法成本,有助于營造風清氣正的統計生態,維護社會公平正義。
新修改統計法對統計調查工作提出新要求
新修改統計法新增加3條、修改21條,對統計調查工作提出了更高、更嚴、更細的要求,核心在于保障源頭數據真實準確。
保障源頭數據質量。新修改統計法規定,國家機關、企事業單位和其他組織以及個體工商戶和個人等統計調查對象,必須依照統計法和國家有關規定,真實、準確、完整、及時地提供統計調查所需的資料,明確了所有調查對象在數據生產第一環的法律責任,有效壓實了保障數據質量的基石。
健全數據質量控制體系。新修改統計法要求建立覆蓋統計設計、數據采集、處理、發布等全過程的數據質量控制體系,特別強調了對統計調查對象填報數據的審核、查詢和核實責任。同時,要求統計機構建立健全統計資料管理制度,確保統計資料的真實性、準確性、完整性和及時性。
加強現代化信息技術應用與安全。新修改統計法積極回應大數據發展趨勢,鼓勵和支持統計工作中運用現代信息技術,推進統計信息搜集、處理、傳輸、共享、存儲技術和統計數據庫體系的現代化。同時,明確要求加強網絡安全和數據安全保護,確保國家秘密、商業秘密和個人信息的安全。
明確領導干部行為“紅線”。新修改統計法再次重申并強化了地方人民政府、統計機構及有關部門負責人不得自行修改、要求偽造篡改、干擾獨立報送三類行為,為領導干部劃定了明晰的“行為禁區”。
落實新修改統計法的重點舉措
深化學習宣傳。一是各級領導干部要率先垂范,深刻理解新修改統計法的核心要義和精神實質,牢固樹立正確的政績觀,切實增強依法統計的意識和能力。二是統計人員要深入學習,明確自身職責權限和法律責任,提升依法履職的專業素養和法治精神。三是充分運用報刊、廣播、電視、網絡等媒體加強社會宣傳,推進新修改統計法進企業、進社區、進田間、進市場、進機關、進校園,提高全社會對依法統計的知曉度、認同感和配合度。
嚴格依法履職。一是統計機構和統計人員要依法獨立行使統計調查、統計報告、統計監督的職權,嚴格執行國家統計調查制度,堅決排除對統計數據的各種干擾。二是強化數據質量全流程管控,建立健全覆蓋全面、基礎扎實、程序規范、責任明確的統計數據質量責任制和追溯問責機制。三是圍繞國家重大戰略和經濟社會發展熱點難點問題,依法依規、及時準確發布統計數據,加強數據解讀,提供更多高質量的統計信息和咨詢建議,提升統計服務能力。
強化統計監督。一是加大統計執法檢查力度,常態化開展統計執法檢查,重點檢查是否存在干預統計工作、統計造假弄虛作假等行為,特別是源頭數據失實問題。二是綜合運用多種手段,嚴肅查處統計違法行為,堅決做到有案必查、查案必實、實案必懲。三是推動統計監督與紀檢監察監督、巡察巡視監督貫通協調,建立健全統計監督結果運用機制,將統計監督結果作為考核、評價、任免、獎懲干部的重要參考。
(作者單位:國家統計局曹縣調查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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